買樓不是首期夠就可以,萬一自己入息不足,可能導致無法通過壓力測試,從而審批不到按揭。不少人會考慮和另一半或家人聯名買樓,但這涉及到兩人的低印花稅首置名額,因此現時另一種形式越來越常見——請他人做擔保。但要留意的是擔保人不是說做就做那麼簡單,其需要承擔責任及風險,若有人邀請你做擔保人,必分析個中細節再理智決定。
風險一:斷供時需替人還款
擔保人雖然不用替借款人還貸款,但就要確保借款人不會拖欠供款。一旦借款人真的無能力還款時,銀行會先書面通知借款人及擔保人追討欠款,追討不遂便會按法律程序收回物業拍賣,拍賣所得款項如果未能抵債,餘額仍是會向擔保人追討。所以當上了擔保人,便需承擔借款人斷供時的還款責任。
風險二:遲還款時會被扣信貸分
若借款人在償還貸款時經常遲還,擔保人的信貸評級也會被連累。因為根據環聯的信貸評級,一旦遲還供款,將會大幅扣分,即使只遲還一天,也會被紀錄在案,且申請按揭時的擔保人也會一併被扣分,而即使之後借款人迅速償還了欠款,有關紀錄也不會刪除。日後擔保人如申請按揭或私人貸款,有機會因為信貸評級低而降低批核通過比率。
風險三:他人貸款計入你的債務
假如先前你為他人做擔保,而後你又打算置業,可能出現過不了壓力測試的情況,因為擔保人要承擔借款人的按揭全數貸款。例如借款人借了400萬元按揭,借款人及擔保人便要每人負擔400萬元的債務,而非一人一半,每人承擔200萬元。
當擔保人再向銀行申請按揭,銀行在為其計算壓力測試時,也會一併將400萬元計算在內。例如擔保人自己買樓,需向銀行申請300萬元按揭貸款,假設貸款利率是2厘,供款年期30年,正常沒有擔保的情況下,壓力測試的入息要求約28,400元。
但計入替人擔保的400萬元債務後,銀行便會以700萬元的債務來計算壓力測試,此時每月入息要求便跳升至66,200多元。如果擔保人月入是5萬元,便會因為做了擔保人而令自己無法上會,失去置業機會。
綜上,有心幫他人置業是好事,但也應該在答應之前,思考對方人品、計算自身財力及未來置業目標,未免引起日後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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