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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发展商在推售较大码数的豪宅物业时,会提供「先住后付」的付款方式供买家选择,以提升楼盘的销售表现。笔者将于本文讲解「先住后付」的实际操作方式及其利弊。
「先住后付」是一种长成交期的付款方式。当买家购买物业并签署买卖合约时,只需先支付楼价约一至两成的订金(视乎发展商而定),剩余款项则于指定年期届满后才缴付,买家无需即时供款,便可入住单位。买家一般需于成交日前支付「入住许可费」,通常相当于楼价的若干百分比。假设合约要求每年缴交3%作为佔用物业费用,楼价为3,000万元,即买家每年需支付90万元作为佔用物业费(3,000万 × 3%)。若交易顺利完成,该费用可透过回赠形式发还或用作扣减楼价尾数。此外,买家亦需缴付物业印花税,以及在许可佔用期内承担该物业的管理费、差饷、地租及其他相关开支。
「先住后付」的吸引之处在于以较少的首期置业,并且提供较长的时间安排资金。对于换楼客而言,这尤其具吸引力,因为他们可以先缴付较低的首期入住新居,之后有更多时间出售现有单位并筹集尾数资金。
如有意选用「先住后付」的买家亦需注意,由于买家在付清尾款前并未拥有业权,因此单位一般只能作自住用途,不能将物业出租。若买家在付尾款时遇上楼市转差,导致楼价下跌及估价下降,银行在审批按揭时可能因估价不足而无法批出足额按揭,届时买家可能需支付更多首期款项。若买家最终选择挞订离场,已支付的楼价及相关费用将被没收,发展商亦有权向买家追讨差价。
不同发展商所提供的「先住后付」计划,其支付条款及细节各有差异。建议买家在选择此类计划时,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及细则,并充分考虑当前楼市状况及计划是否符合自身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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