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據破產管理署最新數據顯示,今年3月份共有779宗提交破產呈請書的個案,按月急升逾四成;首季累計為1986宗,按年上升逾三成。
破產原因一般因受經濟環境影響,或個人理財不善如過度借貸,最終債台高築、資不抵債而被迫申請破產。破產雖可卸下沉重的債務,但後果深遠。破產令生效期間,生活上將受到各種限制,包括不能申請任何貸款。
當過了破產令有效期後,破產人士可否再次申請按揭貸款置業?
銀行批核按揭貸款時,會參考由一間叫做「環聯TransUnion(TU)」的信貸資料機構所提供的信貸報告。信貸報告中的負面資料一般於清繳帳戶5年後才會刪除,破產紀錄更會保存8年。
曾破產之人士,由於借貸機構或擔心其壞賬風險特別高,即使解除破產令,欲想即時申請按揭貸款,銀行或貸款機構一般情況下對此類申請者有一定戒心,未必一定批出按揭。筆者建議於破產令期滿後,盡快向法庭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,並向TU更新個人紀錄,證明已沒有破產令在身。
其後就要恢復良好的信貸紀錄,可考慮向銀行申請一張信用卡,持續及有限度地使用,並且要準時還款,從而逐步改善個人的信貸評級,重新建立良好信貸。一段時間後,方考慮申請按揭貸款置業。
個別銀行或可酌情批出按揭予破產人士
事實上,個別銀行及貸款機構可提供按揭貸款予曾破產之人士,但批核上會更為嚴謹,並需要仔細地評估貸款人的財政狀況,包括工作及收入是否穩定,同時亦會參考TU所提供的信貸報告。
若貸款人的最新財政狀況及信貸質素良好,銀行及貸款機構或可酌情處理批出按揭。但曾破產之人士要有心理準備,不能享有市面上最優惠之按息以及高成數按揭,同時亦不能購買按揭保險,因此事前需要準備充足資金作首期開支。此外,建議亦可透過專業按揭轉介公司,幫忙尋找可替曾破產之人士承造按揭的銀行或財務機構,使申請按揭時更為順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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