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文提及债务影响置业,例如学生拖欠贷款等政府债务,是次笔者想与读者分享另一类影响置业的债务问题,就是破产情况。基于破产个案某程度属于信贷上一个较严重的不良纪录,故一般银行审批按揭会较审慎,为免增加坏帐风险,很多银行甚至选择拒绝曾破产人士的按揭申请。那么是否代表曾经破产,以后再没有置业机会?
实情并非如此,有个别银行及财务机构仍愿意为曾经破产人士提供按揭贷款,大前提是每月要有稳定收入及证明,银行会重新评估贷款人最新财政状况及信贷质素,从而酌情处理,破产人士在解除破产令后可尝试申请。不过贷款人要有心理准备,有关银行向曾经破产人士批出的按揭条款会较一般业主的逊色。首先是比较难借取高成数按揭,因为贷款金额越大风险越高,毕竟破产意味着涉及坏帐及信贷质素欠佳问题,情况较债务重组个案严重,银行为加强风险管理,难免要审慎处理。
与此同时,自住物业借取高成数按揭需要通过按揭证券有限公司申请,虽然政府在今年2月推出第七轮收紧按揭措施,在按保指引下,物业按揭成数上限仍可达八成,尽管如此,但曾破产人士亦未必获批申请,因此建议曾经破产的人士,在申请按揭时最好先准备较充裕之首期,如四成首期以供申请六成按揭计划之用,以策万全。值得注意,银行为此类客户提供按揭,按息一般高于市场水平约50点子或以上,或设有附加条件,如有亲友作担保则更为理想。
根据破产管理署最新统计数字显示,破产案有上升迹象,去年全年提交破产呈请书的数目高达10,027宗,按年增加6.1%,并创5年新高,当中有95%由债务人提出。而今年首四个月已录得3,304宗,亦超越去年同期录得的3,221宗。虽然破产令会在四年后自动解除,而信贷资料库会亦只会保留破产人士的纪录八年,不过法庭的公众纪录将会永久保存,银行只须透过查察,便清楚知道申请人是否曾经破产,因此绝不能轻视破产纪录的影响。